始終相信,人和人之間相處是有某種磁場及緣分,

是你的就悉心維護,不是你的,也強求不來,就和徐志摩說的一樣:得之,我幸;不得,我命。

很多關係皆如此,朋友、情人、同事、師生... ...

今天你來找我,你一直問我:你不覺得這樣很糟嗎?

你也覺得我很權威?你疑惑,為什麼我不跟他們當「朋友」?為什麼我不改變我的教學方式?

其實,我不懂你所謂的「很糟」,一來,你並沒有實際進到我的國文課堂不是嗎?你真的可以了解我們的上課情形?二來,就像我跟你說的:老師不應該為了討好學生而改變應有的原則;每個老師有自己的教學風格及原則,就跟你們有不同個性一樣,如果我說,某某小孩,你太安靜了(我是舉例,你別誤會),你覺得某某小孩會因此整個人改變嗎?不一定吧?畢竟活潑安靜都是自己的個性。

做人做事必須無愧於心,這是一種堅持。

如果今天為了讓每個小孩喜歡我,然後做出讓大家開心但對他們未必好的話,就覺得不應該這麼做!但是,如果這是對他們好的事(當然,未必能夠被你們認同),那我會去做,就算現在被討厭也是正常而且,現在的你們好惡是反覆的,就像你現在喜歡我,不代表以後你不會討厭我啊,說不定很快的,你也不喜歡我了,不是嗎?

另外, 其實,我並沒有不和他們當「朋友」喔,但朋友的形式有很多種,我和高中學長姐的相處是一回事,和這群小孩是另一種相處模式,和你們相處又是另一種模式啊。

最後,謝謝你分享我的那些事,我想,你真的很希望我和他們的關係可以獲得改善,我知道這是你的關心。人還是必須有人分享才能加以修正自己的行為,回歸一點,做事必須無愧於心。

說了這些,對你這樣年紀的孩子可能太深了,留給時間慢慢體會吧。

祝福妳。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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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yanza32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